青岛市政策性日光温室大棚蔬菜保险是2012年9月开始试点的政策性保险险种。截至2012年底,青岛市共承保大棚蔬菜4379亩,投保比例79%,共赔款60余万元。今年将在年在平度市、莱西市、胶州市、即墨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开发区、保税区全面展开。
保险标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日光温室及棚内种植的蔬菜可以投保:塑料大棚符合建造技术要求,投保时正常使用;棚内蔬菜种植符合大棚蔬菜种植技术规范要求,生长正常;标准塑料大棚数量在10个以上(含)或占地面积10亩以上(含)的种植小区。投保种植小区应将符合条件的塑料大棚和棚内蔬菜全部投保。
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内(生长期、收获期)火灾;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暴雪保险责任。免赔约定:每次事故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
保险费率与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为1.67%,即保险费为500元/亩,保险金额30000元/亩。其中,每亩保险金额具体分项为:塑料大棚棚膜保险金额1000元、草毡及拉绳保险金额2000元、骨架保险金额3500元、卷帘机保险金额1500元、墙体保险金额21000元、棚内蔬菜保险金额1000元。实际保险面积应按上述每亩保险金额分项为标准换算,最终承保保险金额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补贴比例
青岛市政府财政对日光温室大棚蔬菜保险的保费按照80% 给予补贴,其余20%由种植户自担。保费财政补贴由青岛市和开展保险业务的区(市)两级财政分摊,其中,对平度市和莱西市,两级财政按8:2分摊;对胶州市、即墨市和城阳区、黄岛区、红岛经济区(高新区),两级财政按5:5分摊;对崂山区、开发区、保税区,两级财政按2:8分摊。
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八个月(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20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日光温室大棚蔬菜保险集中投保。
承保单位
青岛市综合现有保险机构网点布局、经营管理经验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多种因素,确定政策性日光温室大棚蔬菜保险业务承保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