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温室大棚和大蒜享受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支持的通知》,将温室大棚保险和大蒜目标价格保险纳入中央财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试点,试点期1年。据介绍,山东是唯一获得奖补资格的东部省份,将获中央奖补资金约5000万元。根据《通知》,温室大棚和大蒜保费由农户自行承担40%,中央财政承担25%,省财政按地区情况分档次进行奖补。其中,对于大棚险种,省财政对省直管县第一档、第二档分别补助30%、25%,对市级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分别补助20%、15%、10%,其余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承担。对于大蒜险种,省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承担10%、15%、20%,其余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