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生态环境部7月7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据本办法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当来自于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有利于减碳增汇的领域,能够避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实现温室气体的清除。申请登记的项目减排量应当产生于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0年9月22日)之后,并且在项目申请登记之日前5年。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核证自愿减排量,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交易应当通过交易系统进行。
生态环境部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uoowoo.com 时间: 2023-07-09 浏览次数:2
(责任编辑:董萍萍 )
看全文
相关推荐
-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金十数据7月7日讯,生态环境部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据本办法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2023-07-07
- 生态环境部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2023-07-07
-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2023-07-07
- 贝瑞基因:宏瓴并购拟减持股份不超过6%2023-07-07
- 上交所本周对41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2023-07-07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